今天是

关于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意见

    2016-05-18

  各市邮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家邮政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5107号)和《山西省促进物流业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等文件,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战略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相互依存、互为支撑,业务合作日趋紧密、关联领域不断拓展。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是我省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市场导向,为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在创新驱动、规模发展、设施建设等方面创造协同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着力解决产业融合发展、信息互联互通、网络协同规划等问题,建立与协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完善快递服务网络,优化城乡末端服务网点布局,加强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快递、电商企业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快递、电商企业,努力促进我省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规划布局科学化、信息平台开放化、车辆通行便捷化、人才培养多样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形成一批运行规范有序、示范作用明显的协同发展项目。 

  具体目标:2016年底前,全省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85%以上,启动1-2个电商快递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 

  鼓励快递、电商企业通过“互联网+”拓展协同发展空间,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和服务模式,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新业态。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深化合作,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实现系统对接和信息交换,促进快递服务与网购业务融合衔接。支持共同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软件、手机APP等网络工具,发展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个性化定制、代收货款、订单生产等服务,打造信息化智能快递服务网络。探索建设集“数据采集、信息互联、政府监管”于一体的快递电商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实现用户、电商、快递、政府等多方信息的汇总与共享,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 

  (二)加快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建设 

  支持在机场、铁路、绕城高速及公路干线周边建设电商快递物流园区,鼓励传统物流园区结合快递、电商企业发展需求改造仓储、分拣、冷链等设施设备,提供具备集中仓储、高效分拣、快速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的仓配一体化服务。加快园区内部资源整合,引进金融、保险等企业入驻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结合大同市国家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太原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侯马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及国家交通运输枢纽城市规划和全国物流园区规划等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优先在太原、大同、临汾等地建设示范性快递物流园区,争取在吕梁、运城、长治等地规划建设现代化快递物流园区。 

  (三)优化快递末端服务网络 

  引导快递企业按照《快递服务》、《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国家标准,推进营业场所标准化、分拨中心规范化、作业流程制度化建设。支持电商、快递企业结合商业中心、大型社区、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建设电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在校区、写字楼、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加快高校快递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快递企业创新收派模式,研发应用智能冷藏包裹箱。鼓励快递企业与物业公司、便利店等社会机构开展合作搭载快递服务,推广网订店取(送)、店内寄件等服务。 

  (四)促进快递车辆便捷通行 

  推动各地出台城市快递车辆便捷通行政策,实现快递服务车辆合法规范运行,按照《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逐步统一城市快递服务车辆标准,喷涂快递专用标识,确定适合中转运输和末端配送的车型,引导快递企业更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车辆,解决“客载货”问题。 

  (五)推进“快递下乡”服务拓展工程 

  积极推进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拓展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快递、电商企业广泛与农村邮政局所、村邮站、“三农”服务站、农村供销社、客(货)运站及超市便利店等农村市场服务主体开展快递业务合作。完善农村地区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推广适合农村运输的车辆以及托盘、集装箱、笼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装卸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快递企业在乡镇等农村地区网点配备PDA手持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确保快件跟踪信息完整。 

  (六)加大快递电商人才培养力度 

  推动政府、企业、院校三方建立合作机制,利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资源,建设集学生实习、就业和创业于一体的快递电商人才培养基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接收、院校培养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行业中、高级人才培养,打造多层次快递电商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协商 

  建立部门间工作协商机制,统筹协调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处理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因地制宜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 

  完善出台《山西省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山西省电子商务物流发展规划》,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物流业中长期规划、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引导快递、电商企业合理布局城乡服务网络,不断拓展协同发展空间。 

  (三)强化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国家、我省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向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财政资金和建设用地等政策支持,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示范性工程项目建设。 

  (四)强化协会作用 

  指导快递、电子商务等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合作交流,提供政策建议,做好企业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秩序规范,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形成政府、协会、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五)强化新闻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组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工作的成功案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市邮政管理局、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本意见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努力促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取得实际成效。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山西省商务厅   

         

      20161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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